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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政策

为保障客户利益, 本公司按照国家的“三包政策”:《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》、《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》与《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等法规规定, 对本公司经销的计算机产品提供三包服务。

一、 正常保修服务
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的故障,客户享有的保修服务。
所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故障,是指按一般电脑使用者在正常使用状态下, 无人为故意或过失因素所导致的自然损坏:即非人为操作不当,非使用者自行拆卸、检修所造成的非自然耗损 。

本公司产品:自购买之日起,实行一年免费保修(机器外壳、耳机、连接线、说明书、随机光盘等附件不在一年保修范围内,可以选择有偿收费服务)。

二、用户在使用过程中,若出现下列情况,本公司不承担保修义务,客户可以选择收费服务。
违反产品手册使用指导而导致的产品损坏;
因操作不当造成的硬件损坏;
使用未经合法认证的扩展部件而导致的产品损坏;
擅自改动或自行维修而导致的产品损坏;
超出允许使用环境(如高温、腐蚀等)而导致的产品损坏;
由于非正常外力(如坠落、挤压、磕碰、撞击等)而导致的产品损坏;
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(如火灾、水灾、地震、雷击等)而导致的产品损坏;
假冒和非法走私的产品;
无法提供有效购买凭证及质保卡;
私自涂改、损毁产品序列号、防伪标贴。

三、收费服务
超过免费保修期的产品和符合上述第二条款的产品实行收费服务, 若因缺零配件无法维修,将通知客户。
本公司产品:人工成本50元,材料费另计。

四、本条例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、澳、台地区除外),如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,按照国家的相应法规执行。

附:产品保修条例细则》
1. 自购买之日(以正式购货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,下同,如无法提供,以机身序列号标识生产日期为准)起15天内,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,经购机处销售商确认后,可免费更换,此服务需要在购机处进行;
2. 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,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,经当地维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购机处销售商确认后,可免费维修,此服务可在当地维修服务中心或购机处进行,修复后自行前往领取;
3. 耳机、USB连接线、充电器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附件,请购买时当面确认清楚,如事后发现缺少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;
4. 耳机、USB连接线、充电器等附件,如果在30天内有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,经确认后,可免费更换,此服务需要在购机处进行;
5. 可定期登录官方网站www.tablettec.com/home.asp,获取所需要的技术咨询或者相关软件,免费获得固件升级服务;

以下情况将不能获得免费服务:
1. 因坠落、挤压、磕碰、撞击、高温、腐蚀、水浸等原因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因非指定机构人员自行拆机、维修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因水灾(火灾)、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其他非产品设计、制造、质量等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
2. 使用不当引起的人为损坏,例如接入不适当电源、使用不适当配件、错误使用等,以上将会导致产生部分维修服务费和材料费用;
3. 所购机器,在维修服务中心或购机处均可获得免费的维修服务,但由于服务区域所限,您也可以联系当地指定合作维修站获得此服务,但我们不确保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费用,此间产生费用与本公司无关(该费用主要是指维修站可能会收取少量保修所产生的邮寄等费用);
4. 所购商品,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后(已超出保修期),任何原因导致产品损坏,视情况我们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,但不确保由于材料短缺原因无法提供此服务,届时将收取部分维修服务费和产生的材料费用。

另:关于数码产品液晶屏幕亮/暗点说明:
受目前的技术、工艺水平制约,大屏幕液晶显示屏在面板制造、安装、使用过程中都不能绝对避免亮点或暗点,所以即使是全新的产品,仍然有可能存在,在一定范围内且不影响正常观看,属于正常现象。

目前我们参照以下标准,在标准以内属于合理范围:屏幕尺寸在3"以内(包含3"),要求零亮点/暗点; 屏幕尺寸在4.3"到5.0"之间(包含4.3"和5.0"),亮点/暗点小于等于2个;屏幕尺寸在7.0"以上(包含 7.0"),亮点/暗点小于等于3个。在以上范围内,我们将有权不予更换液晶屏。超出该范围 ,我们将免费更换液晶屏。

此保修条例仅在中国境内有效。
保修卡作为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维修的保证,并不限制消费者的法定权利。